
张振凯博士在野外踏勘
张振凯博士,1961年12月出生于黑龙江,研究员,律师,矿业权评估师,土地估价师。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副会长,中国行政法学会理事,中国矿业联合会理事。河北地质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律双学士,中国矿业大学工程管理博士。
自1983-1998年,在地质矿产部从事政府法制工作。现为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机构执行董事。自1998年开始从事矿业权评估工作。
张振凯博士参与了《矿产资源法》的起草和修订工作,是《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的起草人之一。自1994年,主要致力于地质矿产行政复议和矿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获全国优秀普法工作者称号。首开行政复议言词审理实践,其经验被行政复议立法所釆纳。
在矿业法律理论上有较深的造诣,论著曾获中国行政法学会年会优秀论文奖。在立法实践上参与矿产资源法及配套行政法规起草和释义工作,并编制了地质矿产法规体系规划。在执法实践中主持了地矿行政复议工作,处理了大量的矿业行政争议案件。
在国土资源规划领域组织了浙江湖洲矿产资源规划和石家庄市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编制,破天荒创制了资源规划由研究报告、规划文本和图件融合为三位一体的体例,荣获国土资源部全国矿产资源规划一等奖。
承担并组织了辽宁省国土规划管理办法立法研究和地方法规起草工作。
在矿业权评估领域,承担了国土资源部首例矿业权评估师管理办法起草工作,参与了《矿业权评估指南》起草和历次修订工作。
在矿业权评估实务中,组织了神华集团、中煤集团、龙煤集团、兖矿集团、山东黄金、中金黄金、招金股份、中铝集团、云锡集团、壳牌(中国)勘探与生产有限公司等境内外上市的矿业权评估工作,同时从事了其他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和水、气矿产以及非金属矿产的上市、资产重组、转增国家资本金、债转股、合作合资及融资抵押等工作。